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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網路謾罵

  • 鍾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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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11-14 14:22 
  • 文章人氣:642
  • 個人積分:2
  • 律師大大好
    是這樣的,玩網路遊戲在某個關卡失敗
    我自己在遊戲聊天欄表達自己的不滿並未提到其他玩家姓名暱稱
    再來有個不相關的玩家私密我,並道出許多骯髒&毀謗的字眼來攻擊我

    這樣是否有構成毀謗了呢?
    假使我想提出告訴要如何去執行呢?
    要向哪個單位提出又或者要具備什麼資料呢?

  • 賴昱任 (賴昱任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2-11-14 16:30 最後編輯日期:102-11-14 16:38
  • 文章人氣:251
  • 個人積分:18508
  • 律師評價:966 │ 律師證號:100臺檢證字第8987號
  • 私訊的內容基本上並不構成公然之狀態,一般而言若無其他人得以閱覽之情形,亦無法認為被告具有散布於眾之意圖,故成立妨害名譽罪(誹謗罪、公然侮辱罪)機會不大。不過就其私訊內容可考慮以民事訴訴請求損害賠償(前提是原告必須要能夠指明被告的住所)。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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