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
- 曹尚仁 (曹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2-12-10 16:38
- 文章人氣:326
- 個人積分:49600
- 律師評價:13850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好,目前依法僅能協議離婚或是尋求法院調解、和解或裁判離婚。
2、就裁判離婚的部份,依法您必須有法定事由始可訴請離婚,如遭到家暴、對方外遇、對方犯刑事案件或是有其他無法共同生活之證明等,請您詳述兩人相處情形,以利協助。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第 1/1 頁
- 1
共 2 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