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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Mail和簡訊騷擾對方

  • 風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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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1-16 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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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用手機簡訊,假借我一個女生朋友傳的
    你好.我是小明的女性友人,小白,我知道小明做了很多讓您受傷的事,這也不是一兩句道歉可以解決的,制止不了他的我也有責任,說服他過去道歉,卻屢屢被名俞打回,但我想你老婆還是沒向你坦白,他們到過了旅館幾次了,集點卡都有了,我想進去不可能只有聊天吧,這你老婆大概不敢說,因為我也很愛小明,就跟您的遭遇差不多,你恨小明我也恨你老婆從我手中奪走他,而小明的報應也有了,而我也無須對您說謊,只希望您不要一直讓你老婆為了家人和女兒繼續把你蒙蔽在鼓裡
    然後傳了汽車旅館的卷給他看
     
    過幾天用MAIL
    內容也跟上面大同小異,只是傳了一張合成照片,他老婆的不雅照

    但上面內容都沒散撥出去
    請問這樣算是犯了電腦使用罪嗎?有的話需要付多少錢?還是會留下案底

  • 江皇樺 (江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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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1-17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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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

          1.您是用自己的手機號碼、email還是以他人的手機號碼、email?如果是用自己的並不會有妨害電腦使用罪;如果是用他人的就有可能成立刑法第358條之罪。

          2.是簡訊和email都沒有發出去還是?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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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1-17 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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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須視對方提告之罪名為何,且若不符合該罪之構成要件,要可主張不成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 風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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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1-17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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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回覆 江帥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您是用自己的手機號碼、e ... (恕刪)

     

    我是使用自己的手機和自己新辦的mail

    只發給對方的老公而已,而且昨天也有先去警局投案了,明天要和當事人說明

  • 風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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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1-17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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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須視對方提告之罪名為何,且若不符合該罪之構成要件,要可主張不成立。歡迎您攜 ... (恕刪)

    如果對方已經報案,我也投案了,無論什麼罪還是會留下案底嗎??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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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1-23 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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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是您如何與警方說明,或許可爭執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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