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小心擦撞到路人 需要自己先去備案嗎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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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02-26 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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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刑法第185條之4規定: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即使您自己去報案,似仍符合肇事逃逸之規定,除非您能證明您無肇事逃逸之認知及故意。不過若您自己去報案,或許可主張刑法第62條規定之自首。刑法第62條規定:對於未發覺之罪自首而受裁判者,得減輕其刑。但有特別規定者,依其規定。
以上 呈請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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