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與姑姑叔叔共同持有的土地權利 若父親往生怎麼處理
- 陳俊溢 (陳俊溢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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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恆 (沈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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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與姑姑和叔叔共同持有一筆以前爺爺遺留的土地,他持有1/6。該筆土地是祖先留下來的,只剩下權利,市政府好像有規劃要賣地,會給現金約 2000萬給這些持有人。
我父親現在病重卻不願意就醫,非常無奈。萬一我父親往生,我如何繼承,是否要繳交遺產稅? 父親還在世時,我父親的部分是否可以更名為我弟弟,那是不是要繳交贈與稅? 如何做比較好呢? 往生前處理和往生後處理,差別在哪?您好!
如果土地目前是分別共有,可生前直接移轉給弟弟,應繳納贈與稅。如果土地目前是公同共有,則需先辦理分割,才可生前移轉給弟弟,應繳納贈與稅。遺產稅免稅額較高,若只考慮稅負高低,一般是繼承較划算,建議仍需請律師先試算比較確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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