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小孩未滿20歲前的贈與需補稅嗎
- 蘇文俊律師 (蘇文俊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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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04-21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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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賴昱任 (賴昱任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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贈與人在一年內贈與他人之財產總值超過贈與稅免稅額時,應於超過免稅額之贈與行為發生後三十日內,向主管稽徵機關依本法規定辦理贈與稅申報,並完納贈與稅後才能辦理不動產之移轉過戶。(贈與行為只須辦理這一次的贈與稅申報,令友須申報二次之說法應與法不合。)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4條
除第二十條所規定之贈與外,贈與人在一年內贈與他人之財產總值超過贈與稅免稅額時,應於超過免稅額之贈與行為發生後三十日內,向主管稽徵機關依本法規定辦理贈與稅申報。
贈與人為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內之中華民國國民者,向戶籍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申報;其為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外之中華民國國民或非中華民國國民,就其在中華民國境內之財產為贈與者,向中華民國中央政府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申報。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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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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