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你好:親戚的小孩未滿14歲,向臉書賣家代購日本零食約五千元,但他家長不同意,想要退回商品。可是賣家堅持他的臉書生日是1993年,以經超過14歲了,不能退回。附註:收到東西還未超過七日。不知道有沒有辦法可以退回商品呢?
您好,依據民法規定,滿7歲但未滿20歲者為限制行為能力人,所為法律行為原則上應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否則不生法律上的效力,於網站上購買五千元的巧克力已非14歲之人的日常生活必需品,可由法定代理人寄發存證信函通知對方不承認小孩的購買行為,要求退貨並返還價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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