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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告我會成立嘛

  • 小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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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6-07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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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 ! 

    103/4/24號交辭呈 老闆 三天過後才出現

    講了一堆事 堅持不簽

    還叫我媽媽打給他 之後他要了我媽媽電話 

    然後5/15休假 16請病假(有假單) 17.18請事假(口頭上告知),19打電給我 沒接 19晚上 就終止僱用

    5/26寄來了存證信函給本人

    內容變成 15號說本人曠職 16病假 17事假 18說我曠職, 19終止合約

    之後 6/6寄支付命令 22K給他 

     

    101/8有簽一張員工規章 當是本人才19歲

     

     

  •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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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6-07 2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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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先向各縣市勞工局申訴業者之違法行為,若業者不願與您協調處理,再提起訴訟請求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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