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律師幫幫我,我爸爸沒有欠銀行債務,但是爸爸的好朋友因為一些原因,爸爸把她的戶籍遷到名下,可是那個人目前消失了,銀行不斷寄通知單到家裡,說不在近期內先繳清300000元他們有權利要查封家裡的家具或電器之類的,那我爸爸是戶長,債務人消失,這樣要怎麼辦?銀行還是有權力沒收家中的東西或不動產嗎?
您好!倘若銀行催款的對象是該朋友,而不是您家人,則根本不用理會,銀行也不能查封屬於您家人的任何財產。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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