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e的照片可以當證據嗎?
- 謝憲愷 (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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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08-13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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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1.妨害婚姻及家庭罪中的通姦定義是與有婚姻者的人有性行為,也就是說要兩人間有姦淫的行為存在,才構成通姦。因此只要讓法官相信被告兩人間有發生性行為即可,包括拍照或錄影,雖line紀錄有說開房間的事情,惟對方尚可辯稱僅為開玩笑,無實際發生性行為,建議將相關證據與律師洽談。2.您可將line紀錄以拍照或截圖方式保存下來,以避免對方將對話刪除,而喪失證據。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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