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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對方詐欺反被告誣告

  • 柯期文 律師會計師 (柯律師/柯會計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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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8-25 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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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柯期文律師-台大法律系/柯期文會計師-台大會計系學士、碩士 ( 雙學士/雙證照師 ),客戶預約諮詢:LINE ID:k8883
  • 蘇子良 (馬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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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8-25 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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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的情形,只有對方是有借款後即不還錢,應不會成立誣告罪,以上答覆,請酌參,若有任何需要法律協助,請逕洽本所,謝謝

  • 林家慶律師 (林家慶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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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8-25 13:50 最後編輯日期:103-08-25 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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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176 │ 律師證號:90台檢證字第5150號
  •  您好:

    原則上如前面各位大律師所述,補充說明如您當初就詐欺罪部分有合理懷疑之相關事證,則可具狀檢附向地檢署提出以證明您當時並非虛構事實陷人於罪。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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