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婚姻、親屬 與監護 > 有辦法訴請離婚嗎?

有辦法訴請離婚嗎?

  • show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09-08 23:04 
  • 文章人氣:727
  • 個人積分:14
  • 你好~ 我想請問 沒構成離婚十大要件 有辦法訴請離婚嗎?

    因為先生已經嚴重牽扯到父母~和自家父母的工廠

    脾氣一來~謾罵我家人(例如手指著我母親說 你是怎麼教女兒..這樣得女兒說出去會被別人笑..之類的話),還會說高家小孩王家不能插手管,如果我媽媽把小孩顧的不好就唯她試問! 甚至牽扯到我家人工廠,去檢舉我家人工廠…導至我媽媽精神極盡激動~想不開..但他謾罵過程我沒有錄音,但有其他家人聽到。有一陣子在家工作~我媽媽有給薪水,但他現在卻固意刁難沒過他手都不算有給他,才去投訴勞工局,也反問我憑什麼拿他賺的錢....還甚至要討回我花的錢和小孩紅包壓歲錢只要是花他一些錢買的都是屬於他的~他說他有資格拿走..我憑什麼留用他的東西!! 現在我們分居了,一切一直簡訊傳些話讓我覺得好困擾...

    現在又因為知道我在做網拍~又在網路上留言要大家不要買...指我們賺的都很多..之類的~已經很嚴重影響我身邊周遭的親人朋友~

    請問我要怎麼做才可以結束這個婚姻!!!

    我手上沒有任何證據,只有他傳的簡訊對話,我覺得婚姻難維持,卡在小孩雙方都要…他說如果我不同意小孩歸他所有,就要在做什麼事檢舉投訴我家人工廠~要我們家工廠關門大吉!
     如果不還錢和小孩歸他所有~就什麼事都不用說  ...  我該怎麼辦???

  • 林家慶律師 (林家慶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09-08 23:41 最後編輯日期:103-09-08 23:47
  • 文章人氣:282
  • 個人積分:2876
  • 律師評價:1176 │ 律師證號:90台檢證字第5150號
  • 您好:

    縱然沒有構成民法第1052條第一項十款之離婚事由,

    但如果構成同條第二項規定之其他難以維持婚姻之事由亦可訴請離婚

    至於您的案件是否能夠構成該離婚事由,

    則建議應將全部相關簡訊等各種證據提供給專業律師分析為宜。

    至於小孩監護權部分,如果法院判准離婚亦可一併裁定由哪一方任之

    對另一方亦會定出合理之會面交往(探視權)方式,

    甚至可以定扶養費用之負擔金額及給付期間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