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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不

  • 小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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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9-11 2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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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位律師,您好:

    我真的很想知道我該怎麼處理

    我與妻子結婚10年,育有一女一子,大女兒出生後就在妻子娘家由岳母照顧,直到就讀幼稚園,才回來與我同住,小兒子出生後也比照這樣的模式,我每個月都有支付保母費給岳母,但都是透過妻子拿現金給岳母,並無轉帳記錄.

    然而,妻子在小孩出生後對我態度轉為冷淡,我也尊重她!不於計較,但在3年前她從她的電腦中取得我與女性友人的對話紀錄,就認定我們有外遇的情況,對我百般不諒解!我試圖與她溝通解釋,但她都不接受,於是,我們就分房睡,漸漸的週休二日她就將小孩帶回娘家與小兒子同住,我只能利用假日的時間去她娘家看小孩,逢年過節才有可能將小孩帶回我的老家探視雙親,平常假日我要邀約帶小孩一同出遊都會被拒絕.

    直到今年年初,因為女兒與她同睡,晚上我都會想進房去看小孩睡覺可愛的磨樣,被她知道後,每天就將房間門反鎖,不讓我進去看小孩!屢屢與她溝通無效的狀況下,我終於忍受不住,遞出離婚協議書,但是事後我後悔了,也跟他說明我不想離婚的想法,希望可以從新開始,但她還是依然故我.

    後來,她聽從醫生指示(什麼醫生我並不知道,因為她都不告訴我)要她請育嬰假在家休息,她卻在未與我商量的情況下.將女兒帶回娘家與兒子同住,起初他還會讓我去看小孩,但就僅限於在家中,如果要帶外出遊玩都會被拒絕.

    到後來,她的家人都會用盡各種理由不讓我進去她家看小孩,不然就是會讓我進去看幾分鐘就把我趕走,所以,我只好轉向女兒的幼稚園看小孩,起初上學期老師都還很開心的引導小孩利用中午時間讓我看女兒,但這學期開始,老師卻要我不要再去看小孩,理由是怕小孩睡不好.

    上個月她透過律師寄發離婚協議書給我,之後,連我打電話去也不接,傳簡訊也不回,打電話去她娘家說要跟小孩電話,也都被碰軟釘子,甚至還跟我說:要看小孩可以但是要事先預約,連假日我要邀約她與小孩一同回老家也屢屢被拒絕

     

    我想請問一下,我該怎麼利用法律訴請我與小孩同住,共享天倫,行使我的親權?

    她這樣的行為算是犯法嗎?

    現在是他堅持要離婚,口口聲聲要我別再打電話及傳簡訊給她,什麼事情都要我去找她的律師,這樣合理嗎?

    如果要爭取監護權,這樣我爭取的到嗎??

    我與女性友人的對話,這樣會構成任何罪行嗎?

     

    感謝各位律師

    我真的很愛我的小孩 我真的很想我的小孩

     

  • 林家慶律師 (林家慶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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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9-12 01:05 最後編輯日期:103-09-12 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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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176 │ 律師證號:90台檢證字第5150號
  •  您好:

    如同邵大律師所述

    補充說明:

    1.您應該盡量蒐集您有用心照顧家庭證據(證人或證物,如照片、簡訊、家用開銷支出證明 

       等),以強化法院於審理暫時處分時同意由您行使親權或增加會面交往次數及時間。

    2.您太太既然堅持要離婚並要求您別再打電話及傳簡訊給她,且要找她的律師才能溝通,

      可能也是要讓您知難而退之方式,通常要離婚之一方都會這樣主張,

       您也要注意是否言行不當而被對方律師蒐證

    3.盡量強化自己之經濟能力、家庭支援系統、盡量於和小孩相處時獲得其認同、並強調對方無法

       給小孩較佳環境或照顧之理由,就比較有機會爭取到監護權

    4.您與女性友人的對話如無涉及通姦行為,應該不會構成通姦罪行,

       但建議應尋求專業律師協助分析。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 因系統不會通知律師您的回覆,故如需進一步討論,歡迎於上班時間致電本所洽詢:(02)2969-6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