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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問

  • sev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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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0-03 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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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請問我目前是在一個社會福利團體工作的社工,本協會大部份所有的經費是申請社會局補助經費,協會目前要申請明年的經費但要申請這個案子經費裡面工作人員一定要有一名社工,才能申請  如果我今年年底離職,但協會申請明年一整年的補助方案經費的計畫書內容裡面工作人員寫上我 那請問這樣是否有構成??偽造文書?

  • 謝憲愷 (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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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0-03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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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895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1091號
  • 您好,之行為人主觀上必須具備偽造文書的故意,且變造文書的結果,必須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才可能成立本罪,因此,若該團體明知您將離職,又明年未有任何社工接替您的位置,為了獲取明年補助經費才將您的名字寫在計畫書上,即有偽造文書之問題。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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