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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收到法院要求清償債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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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1-08-07 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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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母親7月底突然收到一封法院寄來的文件,內容是指我母親是我父親公司(已結束營業)的負責人之一,已結束營業的公司尚欠營業稅17萬未繳納,若不繳納將會強制執行扣押,但由於我母親說她並不是公司的負責人,而且也已離婚9年..為何還要她幫前夫清償債務,請問律師是否因為法院找不到我父親(躲債)所以要我母親償債才寄來這樣的文件?亦或我父親可以偷偷的把我母親設成公司負責人之一但不須本人同意,我們後續需怎麼做才不需繳這17萬的欠債?

  • 陳俊溢 (陳俊溢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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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1-08-07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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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廖修譽 (廖修譽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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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1-08-13 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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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公司結束營業,進行清算後,若公司仍有積欠政府營業稅捐,政府可向公司負責人請求繳納營業稅。依您的敘述,政府向您母親請求繳納營業稅的原因應該是被登記為公司負責人的緣故,與配偶身分沒有關係。 若您母親並沒有同意擔任公司負責人,可能是被偽造登記成公司負責人。您母親可以主張當時的登記是偽造的,偽造登記者觸犯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和「行使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且自己並非實際負責公司業務之人,所以不需繳納公司欠的營業稅。所以請您母親先向稅捐機關說明,如果有必要,則可能還是需要提出告訴的。

    (參照稅捐稽徵法第47條;刑法第214、216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 廖修譽律師(緯譽法律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