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愛和男友收錢
- 林家慶律師 (林家慶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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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10-09 23:55 最後編輯日期:103-10-09 2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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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如果擺明是以性交換取金錢
則就可能構成性交易之情況
可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0條處新台幣三萬元以下罰鍰
但實務上非常罕見會發生這種狀況被罰的
因為老公或男友應該都不會去舉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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