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直行機車,對方也是騎機車從我右邊路口要左轉(T字路口),路口沒有紅綠燈跟任何標誌,對方沒有打方向燈,我煞車不及撞上他左後車身,我摔車之後,對方先牽他的車停在路邊,才走過來要幫我把車牽起來,當時我的左腳被壓在車底下,所以我讓他牽起來,我的車子損壞身上也有多處擦傷。
這樣路權是我贏還是他贏,因為對方沒有要賠償的意思,修車要一萬多塊,我自己也無法負擔,所以可能會提告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對方應該有未依規定轉彎,我方可能有未保持安全距離或是未注意車前狀況。
2、倘若對方有過失責任,可以請求賠償,並且提告刑事追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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