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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構成什麼罪!

  • PS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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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1-07 23:37 最後編輯日期:103-11-07 2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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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4年11月3號小叔與小嬸離婚離婚協議最多可以讓她住到年底,但小嬸一離完婚後就主動要搬離,11月5號告知有事回中壢一趟!結果11月7日搬離後,才發現小嬸在沒有告知的情況下拿取我家的戶口名簿,11月5號去中壢戶政換了新式的戶口名簿,請問這樣有涉嫌偷盜罪嗎?小嬸未設籍於戶口中,可以告她嗎?我們的憂慮是戶口內有所有家人的個資!會不會被拿去做不法用途!

  • 鄭衣辰
  • 林家慶律師 (林家慶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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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1-07 23:44 最後編輯日期:103-11-08 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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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176 │ 律師證號:90台檢證字第5150號
  •  您好:

    依您所述對方沒有設於該戶籍,

    就該戶口名簿部分就可能會構成竊盜

    如對方將來有無故不當利用您個人資料之情況,

    也可以對其提出違反個資法之刑事告訴並請求民事賠償

     

  • 因系統不會通知律師您的回覆,故如需進一步討論,歡迎於上班時間致電本所洽詢:(02)2969-6888
  •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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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1-07 2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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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4784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雖然對方之戶口也設於同一地方,但未經同意將戶口名簿帶走,有可能涉犯竊盜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