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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

  • 品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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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2-14 16:16 
  • 文章人氣:493
  • 個人積分:2
  • 我因為個人因素無法繼續上班也提早了兩個禮拜向公司申請離職,可是他們說找到人才能走,期間有人來應徵他們也沒有錄用,請問我有義務待到他們找到人嗎?
    (公司沒有幫我保勞保也沒有簽約) 

  • 沈恆 (沈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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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2-14 17:20 
  • 文章人氣: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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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7683 │ 律師證號:100臺檢證字第9071號
  • 您好!

    只要符合勞基法規定的時間提前通知,您就可以離職,沒有義務等公司找到人。
    公司未投保勞保,可向勞工局申訴。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 Line ID:estony196 電話:0933918013 電郵:hank@chainye.com 網站 http://hengshow.com/
  •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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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2-14 22:13 
  • 文章人氣:207
  • 個人積分:101882
  • 律師評價:24784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向各縣市政府勞工局申訴之。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