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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視問題

  • 小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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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1-14 12:06 
  • 文章人氣:309
  • 個人積分:108
  • 律師好:已分居半年小孩1歲半由我照顧…對方工作時間不固定我要求他探視小孩只在假日 他要求我提出為何只能假日探視證明 我能夠不理會嗎?…我告訴他我平日工作沒空只有假日放假但他堅持要我出示證明但我不想讓他知道工作地點。

  • 陳俊溢 (陳俊溢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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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1-14 14:03 
  • 文章人氣:190
  • 個人積分:4496
  • 律師評價:1265 │ 律師證號:95台檢證 字第6904號
  • 基本上,你們尚未離婚,也沒有約定好小孩權利義務行使的方法。對方有權利探視小孩,你只要沒有阻礙對方探視,就不至於造成將來爭取代小孩權利義務行使時的不利益。你在目前的狀況下,可以告知對方你方便的時間(時間須合理可行,無須提供證明),請他在這些時間來探視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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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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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1-14 18:01 
  • 文章人氣:177
  • 個人積分:97046
  • 律師評價:24128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欲聲請改為單獨監護,應提出未成年子女由您照顧較為有利,而由對方照顧不利之證據,說服法院依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改定由您單獨行使監護權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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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