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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款合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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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1-16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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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

    之前(103年11月份)曾請教律師大大有關由管理費中成立專款的問題,很感謝方勝新律師為我解惑.

    如今104年的委員已選出,但現任(104年)主委有意將機械車位的專款(餘款12萬多),全數轉入管委會使用,請問:

    1.如果是在開住戶大會時提出,住戶大會同意,這樣就可以合併嗎?也就是說住戶大會可以決定任何的事,專款合併到管理費,不用經過機械車位的住戶同意嗎?必竟這專款是機械車位的住戶所繳納的.

    2.如果這專款是需要機械車位的住戶同意的話,因為專款的餘額是機械車位住戶繳納所剩餘的,機械車位的住戶是否可以要求管委會將專款退還給機械車位的住戶?

    3.如果合併是需要機械車位的住戶同意,管委會還是強行將專款合併,那我們這些機械車位的住戶要如何保障自己所繳納的款項.

    感恩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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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1-16 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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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基本上經過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即可。

    2、倘若您認為決議不妥,可以提起確認決議無效,但是單純併入共有的管理費,似乎並無不妥。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