拋棄繼承辦理時效?
- 沈恆 (沈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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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2-14 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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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您是代位母親的繼承權,外公過世時您已當然取得繼承權,並不是因為舅姨拋棄繼承才取得繼承權,因此舅姨拋棄繼承時並不需要通知您,您現在才要拋棄繼承已經逾三個月期限,即使去辦理拋棄繼承也很可能會被法院駁回,雖然可以再提出抗告,但您既然可主張限定責任,應不需浪費精力去爭訟。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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