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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星期四,我媽媽因

  • TRU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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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1-02-19 2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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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這個星期四,我媽媽因為竊盜罪被移送(金額兩千四百多元), 檢察官有讓他回家(不用交保),檢察官說要媽媽去跟店家道歉, 對我媽媽的態度也很和善,說媽媽犯後態度良好, 目前我們也積極的在和店家連絡和解中, 今天晚上我也準備要讓我媽媽寫悔過書給檢察官, 請問這樣會被判入監嗎? 我真的真的很擔心,媽媽也知道他錯了! 他也答應我以後不會了! 媽媽有聯絡店長,但他說和解的事情要問經理, 經理目前在台北要星期二才會回來, 如果店家不願意和解該怎麼辦?會有影響嗎? 我知道被移送一定會給媽媽一些懲罰的, 但我只求不要入監!我還可以怎麼幫她? 另外,媽媽十五、六年前也有因竊盜被判刑入監, 請問這樣算前科累犯嗎?他真的知道他錯了! 還有,我媽媽不知道檢察官的姓名,請問要怎麼把悔過書寄給他?
  • 蔡明哲 (阿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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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1-02-20 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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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妳媽媽竊盜的金額不是很高,如果機即與被害人達成和解的話,很有可能獲得輕判,甚至於有緩起訴緩刑的機會,還有妳媽媽10幾年以前犯罪,不是刑法規定的累犯,所以不需擔心。 如果有書狀要送出,不需要去知道檢察官的姓名,只要妳去看傳票上的「案號」「股別」,在妳的書狀上載明就可以了。
  • 李岳明 (all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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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1-02-21 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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