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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視權問題

  • K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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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2-24 07:59 
  • 文章人氣:525
  • 個人積分:6
  • 小孩現在4~5歲

    監護權是給對方,探視權在我這邊

    有規定每個月的第二與第四禮拜六日抱回,現在導致我去接小孩時,小孩有時候不願意跟我回去(小孩嘴巴講歸講,到最後還是有跟我回去)。

    每次送回去時小孩也是說不願意回去對方家裡。

    我現在是怕對方會跟法院申請小孩有沒有意願跟我回去的條規!

    曾經小孩有親口說爸爸娶別人,甚至說我不是生爸!

    現在意思是說小孩還小,無法判斷對與錯,如果對方一直說我這邊不好之類的話,導致小孩一句話不願意,那我不就要等到他願意,我才可以抱回?

     

  • 蘇文俊律師 (蘇文俊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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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2-24 09:09 
  • 文章人氣:200
  • 個人積分:7600
  • 律師評價:1300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813號
  •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探視權是不能剝奪的

    對方有義務要協助小孩讓你帶走的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蘇律師回答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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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魏克仁律師/所長 (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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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2-24 10:41 最後編輯日期:104-02-24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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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積分:9214
  • 律師評價:1783 │ 律師證號:(90)台檢證字第5030號
  •  

    家事事件法第107條第1項規定,法院酌定定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時,得命未行使或負擔權利義務之一方與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之方式及期間。 按夫妻離婚者,法院得依請求或依職權,為未行使或負擔權利義務之一方酌定其與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之方式及期間,民法第1055條第5項前段定有明文,為此,建議閣下應具狀遞送法院請求酌定與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方式,以維護您與幼兒間親子關係之權益。 以上回覆如有未盡事宜,歡迎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密碼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聯繫,俾便協助 ! 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處所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魏克仁律師
  •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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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2-24 2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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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4784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 您好,除非對方向法院主張現行探視方案有不利於小朋友的情形,否則無法恣意剝奪您行使探視權之權利唷!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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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2-24 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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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無合法之理由拒絕您行使探視權,可聲請強制執行或蒐證後以阻撓探視請求改定監護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