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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CE BOOK 販售自製寵物零食 買方疑似食物中毒 提告

  • 呆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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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2-27 07:59 
  • 文章人氣:745
  • 個人積分:2
  • 本人在  FACE BOOK 販售自製寵物零食

    在過年前 有位買家 購買了 價值$950元 的寵物自製零食

    由於我販售的零食 都是用人食用等級的新鮮生肉 烘製成 肉乾 

    我們是在 FACE BOOK  上 私訊訂購  在已面交的方式交易

    她拿到零食後回家就跟她家的寵物一起的食用 寵物零食

    隔日  她與她的寵物都上吐下瀉 去看醫生說 是因食物不新鮮而食物中毒

    後來她告知我 說是我販售的零食出了問題  

    我有向他(買家)道歉  並退還全額金費($950)給他(買家)

    她也表示 不要求 要醫藥費  不追究

    後來 她因 不滿 我在FACE BOOK  封鎖她  

    並且說我不悔改  態度差進

    要向我來提告 

    目前她有醫療證明 以及  寵物零食(物證)  

    零食是否有化驗出問題  我不知道

    由於我們是在 FACE BOOK 買賣  她不知道我真實姓名 及住家地址 

    請問這是否可以提告成呢? 是跟哪方面的法條有關呢?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