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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打卡,以簽到紀錄上班時數,卻加班

  • 阿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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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3-03 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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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要求填寫“正常”上班時數

    上班時間早上9點至下午5點

    每4個小時30分鐘休息時間

    但是事實上卻超時加班1~4個小時不等

    且並未給與加班

    沒有打卡紀錄

    只有可以任意更改的簽到本

    這樣還可以申訴嗎?

    或者有何方法能讓雇主改善?

  • 何明諺 (何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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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3-03 08:55 
  • 文章人氣:198
  • 個人積分:818
  • 律師評價:412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10253號
  • 您好:

    只要雇主有違法加班情事,即可向當地勞工局申訴;

    又因為雇主未設置打卡機,只以簽到簿記錄,

    此時你可以請同事出面作證或自行錄影蒐證

    以上 謝謝

    如居於高屏地區歡迎來電(所)指名本人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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