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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人(被告)對於被扣取薪資有意見

  • 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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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3-20 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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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額民事判決 去申請假執行強制執行被告薪資

    被告上訴已經被駁回,判決已經確定

    一個月前收到執行命令的副本,但一個多月沒有消息了

    電話去執行處查詢
    執行處說
    [被告的公司沒有回文給法院]
    然後還有
    被告說[他被扣薪資就沒辦法生活了]
    執行處的人和我說,會叫被告提出證明,如果被告提不出證明,

    之後會發命令給我

    我想請問

     1.被告從事發到刑事走完以及民事,就是一副一毛錢都不願意賠的態度
       如果被告真的拿出什麼證明,我是否就拿不到錢了?有辦法自救嗎?
       請問法院對於債務人提出無法生活 沒辦法賠錢的認定會很寬鬆嗎?


    2. 一個多月前的執行命令副本,上面交代 被告公司要回文給法院
       執行處的人說被告公司沒有回文給法院
       是否代表該公司挺被告,不打算受理這件事呢?

    感謝..!

  • 123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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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3-21 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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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3850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不能生活的部分,必須依據其薪資收入作判斷,倘若高於基本工資,原則上就扣的到。

    2、倘若您認為公司說謊,可以向公司提告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陳俐均 (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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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3-27 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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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5 │ 律師證號:98台檢證字第8165號
  • 1、債務人如可提出證明,一般是會調整扣押比例,可能從三分之一減為五分之一,要視個案,基本上不太可能完全不扣押。

    2、第三人已收到扣押命令但未回覆提出異議,異議期間過了沒異議,法院就會認為債務人確實有在那邊上班領取薪資,法院就會直接核發移轉或收取命令了,你取得移轉命令或收取命令後就可以直接跟第三人要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