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情況:被詐騙,下周要第一次要去法院,對方才假釋,且有多項前科,他已想私下合解
請問
1.合解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2.如果他分期之後,某期不付該款項,可否請求在走民事庭,且費用可以他出嗎?
(請問付款前是開庭前還是開庭後)
3.假設他要分期一個月要給我5000,但因為之後要做牢,牢中薪資很低,這樣他還付的出來嗎?(他是個窮鬼)
4.他說他住的管轄有在監控他,現在工作有兩萬元薪資,真不知道可不可以信
(抱歉本人不是很法律,且很怕再次被他騙,麻煩您了,謝謝)
您好!
私下和解就不要分期,應要求當場全額付清。如果一定要分期,那就到法院寫調解筆錄,這樣如果對方一期不付,才可直接強制執行。不過,若對方沒財產,強制執行可能也是白忙一場。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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