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強制險殘廢問題
- Min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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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4-22 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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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今年1月份發生車禍、之後去醫院檢查為
1.尾椎移位
2.身體多處擦傷.挫傷
經治療六周後、身體的挫傷.擦傷都好了、而尾椎移位的地方痛的感覺沒有了、但經由X光片可以看出尾椎明顯變形,而且醫生說尾椎的部分無法開刀,而在今年三月中的時候我與對方和他的保險員和解,對方保險賠我九萬多,但賠償內容為(機車維修.醫藥費.撫慰金.工作損失)、而和解內容還有寫說雙方願意放棄所有的民事.刑事訴訟、強制險求償,而車禍三聯單我也給對方保險員了。
但和解完之後我覺得還是怪怪的、所已針對尾椎移位這部分上網查,才發現有符合強制險殘廢等級表8-3脊柱遺存畸形者,為12級殘廢等級、可以申請強制險理賠17萬。
所以我想請問
1.殘廢的部分還可以跟強制險申請理賠嗎?
2.強制險理賠說要車禍三聯單,但我的車禍三聯單已給人、那怎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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