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養權/探視權
- 布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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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5-30 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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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幾個問題。我是個單親媽媽,有個非婚生子女,小孩已經4歲了,小孩的爸爸知道小孩的存在,在小朋友3個月的時候已經分手,到現在完全沒有聯繫,當初報戶口時沒有填寫父親的資訊、也沒有辦過認養。
我想請問....若是若干年後
1.孩子的父親想要爭取小孩的撫養費/探視權/認養,是一定要接受嗎?
2.如果他沒有證據可以證明他養育過這個孩子,是否他提出認養/確認親子關係時,我可以拒絕嗎?若有證據,我能拒絕嗎?
3.目前在法律上他們並沒有關係,若是小孩的父親有債務問題,會牽扯到這個小孩嗎?
4.若是以後孩子的父親沒有人可以養育,想要要求這個孩子的養他的話,是否可以拒絕?
我只是想知道有什麼方法可以跟對方切割乾淨的方法,讓這個孩子長大的時候不要負擔他父親方面任何的問題。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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