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婚姻、親屬 與監護 > 婚外情~暴力~恐嚇

婚外情~暴力~恐嚇

  • 鴻仔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8-07 20:32 
  • 文章人氣:421
  • 個人積分:2
  • 我想請問律師問題!我本人去聊天室認識一個女生,我們在聊天室上談得來,之後有約雙方見面已己發生關係!但是他是一名有婚姻的人,結果讓他老公發現我們在賴的一言一語,對方老公氣炸,私下約見面談話,結論是在談話上對方老公有使用暴力對我拳打腳踢,還有恐嚇我跟其他問題!我知道我已犯了防害家庭的罪名。那時我有多帶朋友去,就是要朋友當我的見證人,當天晚談妥了,但我還擔心對方來鬧,我需要怎麼自保!

  • 房佑璟 (房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8-07 21:59 
  • 文章人氣:137
  • 個人積分:97338
  • 律師評價:24132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於驗傷後,提出刑事傷害告訴,若對方欲對您提出刑事妨害家庭告訴,須證明您與對方配偶發生性行為及發生性行為之際知悉有婚姻關係存在,不甚容易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 顏寧 (顏寧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8-07 22:11 
  • 文章人氣:121
  • 個人積分:102204
  • 律師評價:24788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基於無罪推定原則,刑法上之通姦要件須要證明雙方有通姦(性器官結合)之事實,且雙方於行為時知悉自己或相對人是有配偶之人。因此,您可爭執並不知悉對方為有配偶之人及未有發生性器官結合之行為,若此,則不會構成通姦罪。

    另外,若對方有恐鶴及傷害等行為,亦可蒐集證據提告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