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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害罪and民事等等問題

  • 煩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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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12-14 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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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位律師

    小弟今天收到  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

    對方請求我賠償 

    1.醫療費500元

    2.不能工作損失  3天請假 

    一日薪資960元*3=2880

    全勤3000元  共5880元

    3.精神求償 15萬元

    還說我在臉書傳送語音檔威脅他去死之類等字眼

    各位律師問題來了

    第一 醫療費沒附上 收據 

    第二薪資部分 也只是一張白字寫上三天請假然後蓋上公司印章

    可以證明嗎? 

    第三  我查看過臉書我根本沒有傳送任何威脅或帶不雅字眼給對方 

    就跟我要求15萬精神求償  我該如何?

    關於精神求償部分,我是否可以請對方提出精神損失之證明之類

    畢竟不能獅子大開口阿!! 

    然後我想請問接下的法律程序為何? 

    對方說我威脅等 我是否可以提出反制之道  事實上沒有這件事 

    而在起訴書裡面說我威脅.....

    刑事已準備簡易判決

    法官說月底會判 要我去找原告和解 

    但目前收到這張民事的  我想也不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