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成功率與夫妻剩餘財產請求權
- 趙乃怡律師 (趙乃怡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5-01-18 10:30 最後編輯日期:105-01-18 10:34
- 文章人氣:186
- 個人積分:2830
- 律師評價:302 │ 律師證號:100台檢證字第9372號
-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者,構成法定裁判離婚的事由,本件您提及對方經法院判處十年有期徒刑,則您可以據以提出裁判離婚。如您人在國外,應委請律師代為提起本件訴訟。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至於因繼承或無償取得之財產,不列入夫妻剩餘財產差額之分配。因此如該筆款項為您母親贈與給您,屬於無償取得之財產,不列入夫妻剩餘財產差額之分配。
- 趙乃怡律師,本所位於台北車站旁,交通便利,歡迎來電預約前往本所諮詢面談之時間。
第 1/1 頁
- 1
共 2 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