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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友母親偷翻賴聊天內容與照片(親密照、18+),揚言不刪要提告

  • 阿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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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3-08 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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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想問一下 我與女友皆滿20在上週女友手機送修回到她家人家時,女方媽媽未經我女友同意擅自閱讀我與我女友的聊天內容,並將line中的照片也一併看過(含親密照、18+)。照片內容是在女友知道且願意的情況下拍的,也只想當作回憶收藏。對方母親在看到不雅照後說要我刪除照片並提供切結書不然提告,請問上述事件,小弟我是否有造成任何違法的事,對方母親又是否能提告。P.s 照片未外流、散播,只有我、女友及他母親三人知道

  • 謝憲愷 (謝憲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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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3-08 2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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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891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1091號
  • 您好:

    情侶之間只要雙方在成年且知情下,將親密行為自拍留念,是沒有違法的問題,但必須確保若拍完之後的隱密性,一旦外洩在公開場合或網路上,就會觸犯刑法第235條散布猥褻物品罪規定「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 亨達法律事務所謝律師 歡迎來電諮詢 (02)2986-8015 line ID:@ybm9887u
  • 阿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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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3-08 2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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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謝謝律師的回答,那若是如我所說,是由對方家長擅自偷翻的話,這樣對方有犯什麼樣的錯嗎。

  • 陳柏甫 (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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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3-08 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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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1209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820號
  • 您好,

     

    照片係在雙方同意之情形下拍攝,且照片既也存在於女友手機,表示他知情並同意,本案女友母親無法提告任何罪名。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