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母親偷翻賴聊天內容與照片(親密照、18+),揚言不刪要提告
- 謝憲愷 (謝憲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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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5-03-08 2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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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情侶之間只要雙方在成年且知情下,將親密行為自拍留念,是沒有違法的問題,但必須確保若拍完之後的隱密性,一旦外洩在公開場合或網路上,就會觸犯刑法第235條散布猥褻物品罪規定「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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