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積欠薪水及幫公司代購物品費用已1年半orzlll
- 徐維宏 (徐維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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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5-03-15 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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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可以將對話紀錄、錄音、歷次還款紀錄、帳戶交易明細表當作證據,聲請支付命令。 確定後可以聲請強制執行前老闆存款及投資之外幣帳戶,若前老闆脫產完畢又無薪資,則要等到有財產或所得時再來強制執行。 強制執行法第22條以下可以命債務人提供擔保或限期履行、限制住居、管收等等,但實務上並不常用(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行政執行官追稅時較常用)。 - 聯絡電話:0910563070 部落格:https://stoon1219.pixnet.net/blog LINE ID:stoon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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