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已被前妻強帶出國至大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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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5-04-15 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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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子女已經遭到帶往大陸地區,您僅能前往大陸委請 ... (恕刪)
十分感謝曹律師!前妻在LINE上留言要將小孩帶到大陸,幸好在出國前我申請的小孩假處分剛好通過,她無法出國,我也向法院申請監護權改定,我想請問曹律師我前妻出境未成,這樣在監護權改訂官司我是否比較有利?而且她多次在LINE上刁難我的探視權,我都有存檔,民法第1055-1條第六、父母之一方是否有妨礙他方對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之行為。我是否可以以這條法源全力去爭取小孩的監護,因為前妻在我探視小孩的態度是很不友善,也表示我官司打輸的話她一定會帶小孩去大陸,下周開協議庭我想雙方也不會有共識,請問曹律師我如何做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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