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附帶民事起訴狀想駁回精神賠償
- 陳柏甫 (陳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5-05-09 23:40
- 文章人氣:312
- 個人積分:29288
- 律師評價:11209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820號
-
您好,
1、您應撰寫答辯狀遞交法院,陳明事發經過以及針對對造請求不合理之處予以反駁。
2、法官會審酌本案具體情況、所造成之傷害程度、過失比例、雙方資力等一切情狀衡酌合理之精神慰撫金,並非對方說了算。
建議應委請律師撰擬書狀協助答辯,以求周全保障自身權益,爭取最大之機會。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第 1/1 頁
- 1
共 2 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