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債權債務 > 請求協助

請求協助

  • 阿惠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5-05-24 10:25 
  • 文章人氣:440
  • 個人積分:2
  • 您好,因朋友於5年前在工作場所,朋友的老闆提意用房貸借款給朋友的老闆200萬,朋友的老闆並主動告知會給予2.5%利息,朋友因此而透過房貸借款給了老闆,但借款期間朋友的老闆,不但沒有正常繳款,在這五年內還款斷斷續續非常不正常且當中有開票跳票,導致朋友煩惱債務人不還款,五年當中輕微中風兩次以至於無法正常工作收入,也因為朋友中風身體不適,男友的朋友因此於2014年年底左右委託幫忙追討,朋友的老闆從借款至今5年來還款不正常加總還了200萬且當初自己主動提意給與利息也尚未履行,但於今年4月接獲警局通知需到案做筆錄朋友與我被告重利與恐嚇,對方有錄音我與對方債務人對話作為提告證據,另外,因我本身信用不良,所以借用堂哥帳戶作為使用,所以對方提告人為我堂哥
    以上想詢問兩項提告刑事罪,有無判輕方法???

  • 蔡勳惠
  • 徐維宏 (徐維宏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5-05-24 10:37 
  • 文章人氣:236
  • 個人積分:14710
  • 律師評價:7347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672號
  • 你好:

    釐清2.5%是日息、周息、月息或是年息,若是年息並非與原本顯不相當之重利,不會構成重利罪。至於催討債權時是否有恐嚇之行為,要就錄音內容才有辦法判斷。 帳戶申辦人若非行為人,除非有幫助之雙重故意,否則不會構成犯罪。 應提出答辯狀詳細說明事情之始末,以免權益受損。
  • 聯絡電話:0910563070 部落格:https://stoon1219.pixnet.net/blog LINE ID:stoon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