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師好!
由於家中長輩關係,故在舅舅公司當股東及與台灣銀行信用狀的保證人,
但事實上我並無出資及實際經營關係,但很不幸的他倒了,所以我也就遭受銀行的強制執行1/3收入,因此想請問律師,我現在該寫民事的答辨狀,去讓這件事儘早進入法院程序,讓我有答辨機會,也許也能先除去台銀的假扣押,或者是寫民事異議狀申請異議(民事異議狀與民事聲明異議狀有何不同?)或是寫民事撒回支付命令狀?
煩請律師指點迷津,謝謝。
陳柏甫 律師
陳柏甫律師事務所
0918092477
第 1 名 目前評價 11209
趙平原律師 律師
趙平原律師事務所
0982100565
第 2 名 目前評價 1100
陳奕如 律師
陳奕如律師
0966465007
第 3 名 目前評價 500
張智凱 律師
0928093279
第 4 名 目前評價 194
林冠宇 律師
翊宇律師事務所
0909189070
第 5 名 目前評價 87
第 1 名 目前積分 29288
第 2 名 目前積分 11974
第 3 名 目前積分 4586
鐘晨維 律師
貴陽法律事務所
0223811068
第 4 名 目前積分 1318
第 5 名 目前積分 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