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求償
- 陳柏甫 (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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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5-06-29 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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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可請求所有有單據之必要花費,包含醫藥費、復健費、受傷期間之看護費等。
2、可請求受傷期間無法上班之勞動損失,但須有醫師證明。但如可從事其他工作,就無法再請求勞動損失之賠償。
3、精神慰撫金。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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