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陳柏甫律師回覆:
有關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民事訴訟時效程序,民法第131條還是看不懂,案件已於知悉兩年請求權時效?(今年6月中滿兩年)提起民事訴訟,是已召開調解庭調解不成立,法官訂下月開庭,問題是此時原告撤告是否影響本案訴訟繫屬時效,是否可再行提出告訴? 謝謝。
一、撤告後再提告的話只要超過二年就時效消滅了對方會提時效消滅的抗辯。
二、所以如果是要和解要想清楚呀,至少第一期要多拿一點錢,很多人之後幾期都不會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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