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找律師

服務律師詳細資料

曹尚仁 律師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瀏覽人數:195666
  • 律師經驗:
  • 律師文章:25036
可聯絡方式:電話電話 emailEMail 簡訊連絡簡訊

律師服務範圍

服務內容

台北市、新北市、桃園縣、台中市

律師服務內容

服務內容
1.公司行號法律顧問
2.民事訴訟案件 (不動產、交通事故、勞資爭議)
3.家事訴訟案件(婚姻、子女、繼承、遺產、家庭暴力)
4. 刑事案件(檢調陪訊,刑事辯護,告訴代理 少年事件)
5.行政案件(訴願程序、行政訴訟、國家賠償)
6.各類法律文件撰寫 
搜尋結果:共 2132 頁,21313 篇問答
  • Tiki
  • 發問時間:2024-05-03 17:43:24
  • 被告提交了聲請證人,書記官問我有沒有意見,我對對方聲請的證人
    並沒有意見,請問各位:
    1、我是寫一個無意見聲明就可以了嗎?
    2、我是否可以在聲明中表明希望法官從證人那釐清的事情?
    以上煩請各位大能回覆,謝謝
  • 曹尚仁
  • 回覆時間:2024-05-03 17:43:24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您可以針對是否傳訊證人、以及想要問證人的問題一併說明。

  • 啟文
  • 發問時間:2024-05-03 17:42:32
  • 您好,我想請問,我的車子被拖吊場拖吊保管,我雖非車主,但我依照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執行交通違規車輛移置與保管作業規定,備妥所有證明文件前往領車,卻被違法刁難,說只能車主才可以領車,而拒不發還,請問,我該如何救濟?
    又該向哪一個法院提告?
    地方法還是地檢署呢?
  • 曹尚仁
  • 回覆時間:2024-05-03 17:42:32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返還車輛。


    2、也可以向當地的交通大隊申訴。

  • 張先生
  • 發問時間:2024-05-03 17:41:35
  • 因為曾在公共場所抽菸,當天剛好遇到警察臨檢,但當下臨檢時並沒有正在抽菸,而地上有菸頭,請問這是可以開罰的嗎(如果臨檢當下我在抽菸,那我會甘願被罰)?
    收到衛生局的陳述意見書,在思考要怎麼填寫內文,懇請律師給予建議,謝謝!
  • 曹尚仁
  • 回覆時間:2024-05-03 17:41:35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如果有證據可以推知確實是您吸菸,主管機關還是可以開罰。


    2、陳述意見的部分您可以把當時的狀況詳細說明由主管機關認定。

  • 老薛
  • 發問時間:2024-05-03 17:40:35
  • 想詢問我在LINE上跟網友購買遊戲帳號,但遊戲帳號玩了大概3個月突然被停權,後來也有跟遊戲官方聯繫查詢停權原因,查出來後發現原來在我買帳號之前帳號就有問題了,現在想要要求賣我帳號的人退還我當初購買的金額,但對方不願意,目前我只有對方的匯款帳號以及他的信箱,其他的姓名電話地址那些資料都不知道,這樣還有辦法走法律程序找到對方要求退還金額嗎?目前有對方跟我的所有LINE的對話紀錄、匯款紀錄、Google的帳號
  • 曹尚仁
  • 回覆時間:2024-05-03 17:40:35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查出來後發現原來在我買帳號之前帳號就有問題了---要看是什麼問題,以及對方是否知悉,如果情節嚴重且對方知悉,對方將涉嫌詐欺罪,可以報警提告。


    2、反之,則是民事問題,我方可以要求解約、返還價金、賠償損失。

  • Calbee
  • 發問時間:2024-05-02 17:51:18


  • 我買房,房子是我名字房貸是我繳 但父母有提供一些頭期款。後續入住父母仍住在他自已房子
    後續過幾年因老婆工作與小朋友上學於其他縣市又貸款買了一間小房子搬過去住
    後續我爸媽覺的我房子沒在住想要搬過來住,我同意了~
    過個幾年,小孩也大了於其他縣市房子太小要換大一點的; 想把原來的房子賣了
    但父母覺的住好好的他不同意賣~
     
    這情況我能直接處理房子買賣嗎? 我要如何趕他們回去他們的家?

  • 曹尚仁
  • 回覆時間:2024-05-02 17:51:19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出頭期款不代表是所有權人,我方如果是所有權人可以自由處分房屋。


    2、且可以自由決定是否要給其他人居住,如果居住人拒絕離開,可以提起遷讓房屋訴訟。

  • 風巡
  • 發問時間:2024-05-02 17:45:00
  • 不小心被詐騙集團詐騙,錢放在銀行帳戶,但是連同帳戶一同交給了詐騙集團,有三個帳戶。
    等到發現警覺報案時,三個帳戶已竟被轉入跟轉出金錢,我是受害者,但是這樣我會有相關行事責任嗎?
    已經去警局作好幾次筆錄了!!
  • 曹尚仁
  • 回覆時間:2024-05-02 17:45:00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我方將涉嫌加重詐欺罪、違反洗錢防制法,要有證據證明我方是基於正當理由交付帳戶。


    2、罪刑很重,還有後續的賠償責任,建議應該委請律師協助辯護以保障權益,可來電或是來信洽商。

  • 阿豪
  • 發問時間:2024-05-02 17:43:32
  • 我目前是假釋中,殘刑還有三年多快四年,但是今年已快期滿,去年十月五號在南投地檢署觀護人室報到採尿,告知觀護人,我要馬上前往埔里派出所再採集一次毒品列管人口尿液採集,(報到完大概四點左右離開地檢署)之後在兩個小時後左右,在派出所等待尿液沒有離開去哪都在派出所(有員警可以作證)等採完尿做筆錄已是7點半左右,之後接獲開庭通知,開庭時說我在派出所的尿液陽性,本人有提出我當天也在地檢署採尿但觀護人沒說我驗到陽性,並提出報到手冊時間表,這一切不符合常理,可是案件檢查官還是起訴我,說我地檢署採尿檢驗報告毒品都呈現陰性,所以認為我離開地檢署前往派出所採尿這中間的時段施用毒品!起訴的這些行為和判定不是一個正常人會做的行為,更何況我是有殘刑將期滿的人!
  • 曹尚仁
  • 回覆時間:2024-05-02 17:43:32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要求驗DNA,也可以要求調閱派出所監視器。


    2、如果對於相關法律不熟稔,建議委請律師辯護以保障權益。

  • 露西
  • 發問時間:2024-05-01 11:55:05
  • 起因於去年購入房子要進行裝修,但因整個社區都是樓中樓的房型,無法申請政府的室內裝修許可證,所以整個社區裝修就是管委會同意即可!我們申請社區施工許可之後,設計師也提供圖面給管委會備查,管委會交代一些簡單施工注意事項,即開始施工。在這過程都沒有提及整個社區不准使用紅磚,由於一、二樓浴室都已腐壞,所以進行浴室整修裝潢,就使用了紅磚進行牆面補強裝修。但至此之前管委會都沒有提及不能使用紅磚,管委會也完全沒跟設計師溝通此部分。
    因為施工期間,有自稱管委會的委員私自未經同意闖入我們施工現場,之後舉報我們非法使用紅磚,那時一樓浴室已裝修完成,我們開了協調會,還在協調階段,就被管委會委員檢舉到工務局,我們因此被迫停工。這中間有工務局的來勘查以及管理夾層的拆除大隊來進行拍照列管。
    工務局審查完畢則出一份改善知悉之回覆公文,讓我們跟管委會進行復工裝修申請。管委會原本說他們以工務局來函為主,工務局沒問題他們就核准我們進行復工,但工務局的公函回覆之後,現任主委堅持以看不懂工務局來函內容,堅持要入內檢查紅磚,我們如不讓他們入內,他就不核准我們的復工申請。
    想請問管委會可以干涉我們房屋內部專有部分然後有權不准我們施工嗎?
  • 曹尚仁
  • 回覆時間:2024-05-01 11:55:05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如果有個別具體之侵入住宅、強制罪、誹謗罪等罪刑,可以蒐證之後報警提告。


    2、另外也可以請各地政府的公寓大廈管理科協助調處。

  • 阿桂
  • 發問時間:2024-05-01 11:53:15
  • 我我是一個待業人在臉書看到了畢諾克我半信半疑的只給其中的帳號與卡號,按照鄧翠喬的指示用交貨便T14445458896寄出過一各月今天收到了銀行電話說我的戶頭涉嫌詐騙,有3筆錢是民眾報案,銀行說要退回款項給被騙3位被騙民眾,之後再消帳戶銀行說要我到警局到案說明看怎麼處理,昨天警查跟我說就看對方有沒有提告等後通知請問我該怎麼辦呢?當初她要我記5張卡,我只寄一張
  • 曹尚仁
  • 回覆時間:2024-05-01 11:53:15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必須要有證據證明您是基於正當理由交付帳戶就可以主張無罪抗辯。


    2、反之,如果不是正當理由,則縱使您是被騙,還是涉嫌加重詐欺罪幫助犯、違反洗錢防制法。

  • 小真
  • 發問時間:2024-04-30 14:08:33
  • 我的公公很相信某個在網路預測地震的「王老師」,甚至定期小額捐款(其實也有1千~3千元)到粉專首頁的募款帳戶,供王老師更新地震預測設備和研究之用。雖然我們一再提醒過老人家要小心,但他相信王老師的說詞,認為老師的機器和技術不可隨便公諸於世。直到這次403花蓮大地震,這位王老師不但事先沒有預測到,還神隱多日;一復出就馬上發文募款要維修設備。又看到粉專有不少人在質疑王老師為何不敢公布其設備和預測理論,我公公這才覺得不對,於是私訊王老師是否能稍微說明一下他的預測理論根據和相關設備?沒想到王老師一改之前每次收到我公公捐款時的和善態度,不但痛斥我公公是網路酸民,還說自己的募款是國稅局認證的。最後還在粉專上公審包括我公公在內的多名網友,並把他們踢出社團+封鎖。雖說我公公捐款是自願的,但他是因為王老師口口聲聲說要研究救人的方法和更新設備才捐的。請問這樣有對價關係嗎?我們可以告他背信或詐欺嗎?
  • 曹尚仁
  • 回覆時間:2024-04-30 14:08:33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如果是以研究、或是維修設備為由騙人捐款,實際上根本沒有,確實涉嫌詐欺罪。


    2、不過如果對方可以提出相關研究或是設備就不會構成詐欺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