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妮妮
- 發問時間:2015-06-12 11:2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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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過年之前去某家醫美做飛梭雷射想除痘疤但醫師疑似沒有控制好機器的能量造成我臉部有傷口並且留疤我要求他們退費與賠償但他們只願意要我先簽完切結書(內容就是退費完不可以請求任何賠償 也不得聲張 破壞他們名譽)再退費 不賠償不然就是叫我回診(我都被弄成這樣了 對診所信心大失 怎麼可能再回去)而且我受傷是事實傷口會修復 但疤還是在他們卻不願意有任何賠償我知道走法律途徑很麻煩但還是想問大家該怎麼處理比較好
我只是希望他們退費 補點賠償金讓我可以去皮膚可診所好好看診PS 說服我做醫美的人員好像不具有護理背景 但醫師是診形外科醫師
我有拍下我受傷時的局部照片 有傷口
- 簡銘昱
- 回覆時間:2015-06-12 11:22:51
親愛的當事人您好:
有關您的問題,涉及民事及刑事部分。有關民事部分:該醫美診所提供的服務疑似有瑕疵,您請求退費是有依據的,且因為他們的服務導致您受傷,確實也有請求損害賠償的可能性。但是,要跟您確認的是,您最後有簽切結書嗎?若有,則可能會被認定已和解,導致您無法請求其他民事賠償;另有關刑事部分,可能涉及業務過失致傷罪,但這是告訴乃論之罪,所以從你受傷之日起算,6個月內沒提出刑事告訴,恐怕就無法提告,請您斟酌。若有其他問題,歡迎您準備相關資料(例如:契約等),來所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