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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介鈞 律師
律師證號:104臺檢證字第12053
瀏覽人數:21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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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文章: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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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層次傳銷管理法、勞動相關法令、保險相關糾紛、醫療工程案件、智財案件、契約研議、阻止強制執行程序、企業經營風險評估等。
搜尋結果:共 2 頁,14 篇問答
  • 小昱
  • 發問時間:2017-09-07 20:50:03

    • 律師您好:


     


    狀況敘述如下:


    我們在8/16時接到了來自自稱分局的電話(他撥打我女友手機),說要找我,有些資料要拿給我(口氣緊張)


     警員表達他找不到我們家的地址,和女友約在住家附近的小吃部見面,女友到場後,警員出示證件(新北市中和分局刑警)並且表達必須由本人領取資料!


     我到場後,警員拿了三張A4紙的書面資料稍微翻開給我看


    (內容為:A片黑白截圖、IP位址上傳記錄、以及移送條文:兒童及少年性交易(性剝削)防治條例)


     警員出示資料和證據


    (內容為:IP位址、上傳時間、一部名稱為:14或16歲新北情侶性愛自拍影片的黑白截圖)


    (警員神色和語氣緊張)


    警員表達:這沒什麼問題,你又不是惡意散佈也沒有營利,我會教你怎麼說,沒事的!別擔心,這只是小案件,送到地檢署不會被起訴,我們現在去楠梓分局,這只是個流程例行公事,到那邊做個筆錄,應該不用請律師吧?這小事不會被起訴,耽誤你一點時間,我們配合一下,很快就可以走了(當時我和女友及警員在場)


    我的腦海一片空白,心理相當緊張和害怕,接著就到分局,看到一堆警察感覺腿都快軟了


    接下來新北市警員和楠梓分局警員借了電腦,插入隨身碟,並和我核對了證件,接下來看到警員打開一分筆錄檔案,我所有的回答都按著上一份製作筆錄的人做同樣的回答。


    筆錄做完後,警員安撫我的情緒說:你不用擔心,你這個案件送到地檢署沒事的,待會在一下就可以離開了!


    安排我到沙發上去坐!接下來拿了印好的三張紙,上面密密麻麻的,和我說:你簽完名就可以離開了,在改個手印,簽完就可以離開了。事後發現,我真傻!似乎被騙了!


    我們有些問題想要請教律師,尋求律師的協助,問題有點多,還勞煩律師能夠耐心看完我們的問題,也能夠給予我們一些建議,真的非常感謝!


     


    Q1


    我們在法務部的網站上看到一份高檢署關於P2P案件的統一法律見解,請問這份資料是否是有強制力?


    資料來源:(發文字號:法檢字第1000801560號)http://mojlaw.moj.gov.tw/LawContentExShow.aspx?ShowType=Q&LawID=&LawNo=&ItemID=419&KeyWord=%E5%85%92%E7%AB%A5%E5%8F%8A%E5%B0%91%E5%B9%B4%E6%80%A7%E4%BA%A4%E6%98%93%E9%98%B2%E5%88%B6%E6%A2%9D%E4%BE%8B+%E7%AC%AC+28+%E6%A2%9D


    Q2


    我們若有證人或是不在場證明該如何申請作證?倘若筆錄是在完全照著前一份筆錄所製作完成的,我們投訴或是陳情是否合適呢?


    (警方和我們說:「不要擔心我會教你怎麼說,放心沒事的。例行程序,到分局一趟製作個筆錄就可以離開了」在我們也有人證的狀況下,陳情或是投訴是有效還是無效的呢?)


    Q3


    在這個案件上,如果我們透過民意代表來陳情或是投訴關於筆錄製作上的問題請問是否合適呢?〈通常都是透過筆錄做為自白的證據,真不知道該怎麼辦〉


     


    Q4


    我們該如何讓檢察官能夠採信使用FOXY的當事者是不知道會強制上傳的說法?我們該如何舉證呢?


    (許多相關案件的判決書,發現檢察官不採信使用FOXY的人不知道會強制上傳的說法,在這個地方上我們該如何陳述檢察官才會採信呢?)


    Q5


    請問律師是否能夠在這個地方上教導我們如何做無罪答辯?


    (我們在判決書的內容裡,發現大部分的檢察官認為以:明知道FOXY會強制上傳卻沒有做好防範措施,並且用「以他法供人觀覽」來起訴)


    Q6


    我們是否適合寫陳情信寄到警政署署長信箱和新北市中和分局局長信箱?


    (我們連絡了社團法人酷兒聯盟詢問兒少法相關的問題,酷兒聯盟建議我們寫陳情信的方式將我們所遇到的狀況寫下來,在筆錄還未送到地檢署之前,將陳情信寄到警政署署長信箱和新北市中和分局局長信箱,讓他們知道警方內部是這樣做事的。或許這個案件就會不了了之了,像這樣的方式邵律師您建議我們這麼做嗎?這樣的方式合適嗎?)


     雖然律師您可能沒這方面的專業,但看到律師您回覆每一個人的資訊都很用心,挺感動的,如果律師您有任何的看法請您能夠多分享


    以上這些問題,麻煩律師您了!

  • 阿酷
  • 發問時間:2016-04-26 21:25:38
  • 律師 你好
    我因103年10月檢查出下顎骨惡性腫瘤.公司(103年10月21日)以資遣方式讓我治病.我103年11月6日動手術切除右下顎骨.隔一星期再動一次手術(住了21天).然後接受化療.104年7月復發又做了一次門診手術沒住院.104年11月又動一次手術.因不知失能給付需最後一次手術完的六個月後才能申請.而我卻在(104年)8月21日聲請失能給付.而勞保局給我的回覆是說因最後手術未滿6個月不以給付.但這次我要聲請失能給付還可以申請嗎?因我去問高雄勞保局專員.說已超過一年無法申請.所以相當困擾.因這4次手術都未達6個月就復發         謝謝....
  • 張介鈞
  • 回覆時間:2016-04-26 21:25:38
  • 失能給付原則上要症狀確定後才能申請,101年12月21日前保險金請求權時效為2年,目前是5年,起算點是醫院診斷為永久失能之日,所以你的狀況我目前無法確定,建議來電或治本所詢問。電話:07-7133110   地址:高雄市苓雅區中正一路120號4樓之6

  • Shan
  • 發問時間:2016-04-22 16:02:59
  • 我的先生前有一段婚姻,與前妻共有一個女兒,我是我先生的現任太太,將來如我先生過世後,他的財產與不動產是否我為第一順位繼承呢?而他的女兒是直系血親是否也有權利來平分他所有財產與不動產的一半呢?如我先生生前立遺囑~是否將來所有的財產與不動產的均分都照著他所立下的遺囑而分配呢?該子女不再有權力上訴請求法院裁判呢?
  • 張介鈞
  • 回覆時間:2016-04-22 16:03:00
  • 回覆 Shan 的發言內容:
    我的先生前有一段婚姻,與前妻共有一個女兒,我是我先生的現任太太,將來如我先生過世後,他的財產與不動產 ... (恕刪)

    1.配偶是當然繼承人,女兒是第一順位,如果只有你們兩個繼承人是均分。


    2.遺屬違反特留分無效,縱使內容講明全部給配偶,女兒還是可請求應繼分的一半(所有遺產的1/4)。


    如有需要特殊的運用請來電諮詢07-7133110

  • 阿瑋
  • 發問時間:2016-04-19 11:05:06
  • 2年因把持不住而染上毒品(安非他命),在上星期警方在家外我停放的機車裡查獲約1.8克安非他命,我是初犯也無販賣,而家中父母年近80,生一女現讀高1,而前年我因車禍左腳內開刀放鋼釘,醫生屬咐今年8~9月將開刀拿起,我已知錯了並覺醒改掉這癮,請問律師先生我是否有機會申請醫院勒戒,該如何申請?
  • 張介鈞
  • 回覆時間:2016-04-19 11:05:06
  • 請律師具狀向檢察官聲請緩起訴附戒癮治療的條件,要趕在檢察官下觀察勒戒的裁定之前。


    有相關問題均可來電向本所詢問。07-7133110 鴻勝國際法律事務所

  • 寶寶
  • 發問時間:2016-01-25 17:50:53
  • 請問。如果於fb私人訊息散播真實事情。
    例:你朋友在八大行業上班你知道嗎?
    這樣有違反什麼罪法嗎?
    謝謝
  • 張介鈞
  • 回覆時間:2016-01-25 17:50:53
  • 講的是真的倒不用擔心犯罪,論述不實的才有毀謗罪的問題。
  • 小天
  • 發問時間:2016-01-25 17:48:48
  • 我想問一下   在路上  我因為超前面的機車  剛好遇到灣
    我的車身已經超過前面那台3分之2了  只差後輪還沒過去   
    然後在過彎的時候被他追撞這樣要算誰的錯
     
    他有摔車 我沒摔  我只有尾翼斷掉
  • 張介鈞
  • 回覆時間:2016-01-25 17:48:48

  • 車禍誰對誰錯一開始主要是看警局1個月左右開的交通事故分析研判表,之後如有聲請鑑定,就以鑑定報告為主。


    如果你沒有受傷倒是要小心對方以過失傷害對你提出刑事告訴。



  • 拜月教主
  • 發問時間:2016-01-07 22:17:40
  • 律師 您好  請問在這向律師所發文的文章可否請求該律師做刪除或者是設定不公開之類的?因為我在這向律師發問的內容可以由一般的奇摩搜尋所看到,因此原告要我刪除,但我卻無從下手,請問有什麼解決辦法嗎?是否只有向發問的那位律師才能解決?

  • 張介鈞
  • 回覆時間:2016-01-07 23:00:15
  • 這我真的不清楚,律師可以刪掉回覆部分,但詢問部分可能要請你與該網站公司詢問了。
  • 莉莉
  • 發問時間:2016-01-04 00:50:20
  • 您好:婚後財產都交由老婆打點,如今錢都在老婆海外名下帳號,現老婆打算離婚,如何爭取自己應有的財產,又15歲跟11歲的孩子名下日後也有好幾百萬的金額可領取,但當初受益人也是設老婆名下,該如何爭取呢?
    有不動產是自己名下,但有抵押給銀行600萬,近日為挽留老婆被設計到戶政設定第二設質1000萬給老婆名下,但現後悔又該如何取消自保呢?
     
    謝謝答覆
  • 張介鈞
  • 回覆時間:2016-01-04 00:50:20

    1. 先確定婚後財產的差額是多少,評估你大約應該給多少?

    2. 是否要取得小孩監護權?若未取得監護權其扶養費的給付須給付至未成年子女成年止。

    3. 如設定二胎,在對方未同意塗銷下,只能起訴請求塗銷了。


    如協議離婚,應將一切問題併入考量,你的案件複雜,建議請律師協助處理。

  • 拜月教主
  • 發問時間:2016-01-02 21:53:39
  • 那再請教律師,原告是在偵訊庭當檢事官面前承若只要登報及撤告,而檢事官也問原告若被告肯登報道歉是否也放棄民事求償,原告也同意,而檢事官也有要求書記官紀錄在筆錄裡,這樣原告若反悔還是能告嗎?而若被告已做到要求那檢察官會判不起訴嗎?

  • 張介鈞
  • 回覆時間:2016-01-03 15:29:43
  • 他可以反悔。簡單來說,除了原告撤回告訴檢察官一定得為不起訴之外,剩下的狀況都是檢察官裁量的範圍,是否起訴、不起訴、緩起訴是檢察官決定,目下原告不撤,你多半無法爭取到不起訴。
  • eng
  • 發問時間:2016-01-02 15:34:49
  • 我是賣家, 日前在網拍平台遭一名買家給予不實評價, 內容包括 
     
    1. "一再取消訂單!" 
     
    2. "還要被你侮辱!公然毀謗!" 
     
    3. "豈非自取其辱??" 
     
    由於皆有紀錄可查詢, 本人的評價言論從未逾越事實(我說他棄標又重覆下標, 並給報復性評價, 都是事實), 因此認為此人言論刻意損害商譽, 致電奇摩客服有建議走法律途徑
     
    由於我只有此人的名子跟電話
     
    請問律師我可以寄存證信函給奇摩公司請他們處理嗎?
  • 張介鈞
  • 回覆時間:2016-01-02 15:34:49
  • 可以,但是涉及個資,奇摩恐不會提供你資訊。建議你可以提出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