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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超群 律師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58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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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大學法律學系,輔仁大學法律研究所,專門處理一般民、刑事案件、行政爭訟案件、醫療糾紛案件、藥事案件、交通事故案件、保險案件、政府採購案件、勞資糾紛案件、調解、仲裁、法律意見書撰擬、一般法律諮詢、公司行號個人常年法律顧問、契約書審閱與撰擬等。

搜尋結果:共 25 頁,245 篇文章
您好: 1. 對方的行為已涉及觸犯刑法之強制罪,且您亦可主張居住安寧權之人格法益遭侵害且情節重大向對方請求民事精神慰撫金,當然,您必須先行蒐證後再提告,才會有勝算。 2.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任何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或直接來電0988-954484詢問。
瀏覽:870
日期:104-09-04
您好: 1. 就您所述內容,您朋友及對方應均已觸犯刑法之傷害罪,並無主張正當防衛之餘地,故在未能和解撤告之情況下,雙方都會被起訴判刑留下案底,但一般來說都可易科罰金。 2. 您朋友可向法院聲請調解,亦可向各區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當然,提告後檢察官亦有可能會移付法院調解。又您朋友可向各地的法律扶助基金會尋求正式的法律諮詢及協助。 3.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任何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或直接來電0988-954484詢問。
瀏覽:3578
日期:104-09-04
您好: 1. 關於您的問題,即便對方是為了蒐證,也不能多次未經您的同意即擅自進入您家中拍照,對方此行為應已觸犯刑法之侵入住居罪。 2.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任何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或直接來電0988-954484詢問。
瀏覽:1789
日期:104-09-04
您好: 1. 建議您要請律師辯護,因為偵查庭涉及到偵查不公開,所有庭訊內容及過程如果沒有請律師的話,開庭後,礙於情緒緊張等心理及生理因素,您自己一定無法有效記清楚,如此一來,就無法撰寫答辯狀做有利於己之答辯。而且,在開庭前您亦可與律師討論答辯內容及方向,甚麼能講,甚麼不能講,都要預先做準備,不然有些不能講的不小心講了,之後要再翻供可就難了。如果涉及到毒品的,建議更是要請,因為這些都是重罪,甚至可能會被當庭逮捕聲押,沒請律師會很難處理。 2.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任何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或直接來電0988-954484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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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9-04
您好: 1. 初步聽起來,該醫師及醫院似涉有醫療疏失之可能,您要再做確認。 2. 倘對方的駕車行為有過失的話,您可先提起過失傷害之刑事告訴,因為有6個月之告訴期間。又您可請求韌帶斷裂所需之醫療費,交通費,看護費,工作收入損失,勞動能力減損及精神慰撫金等損害。 3.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任何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或直接來電0988-954484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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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9-04
您好: 1. 建議您還是要上訴,盡可能地向法院動之以情,也許還有一拼緩刑的機會。如果沒上訴,就確定沒機會了。 2.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任何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或直接來電0988-954484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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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9-04
您好: 1. 如果當時警方沒有告知您父親可喝水漱口或等到15分鐘後再吹氣的話,酒測執行程序上會有瑕疵,建議您父親可據此作為抗辯。 2. 又倘吹氣酒精濃度達到0.25mg/L,即毋需走直線;如果未達0.25mg/L,即應以走直線,畫同心圓或單腳站立等方式以確認是否已達不能安全駕駛之狀態。 3. 當然,您父親亦可主張沒有喝酒,只是擦綠油精時不小心滴到口中作為抗辯。 4.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任何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或直接來電0988-954484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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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9-04
您好: 1. 為避免您未來在獲得確定勝訴判決後,對方早已脫產以致其名下已無財產足供執行換價取償,您應針對對方日後有不能強制執行或甚難執行之虞之情形予以釋明,並陳明願供擔保後,儘速向法院聲請假扣押,以保障自身權益。 2.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任何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或直接來電0988-954484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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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9-04
您好: 1. 建議您應在收到該不起訴處分書起7日內,儘速向律師正式諮詢討論後,具狀聲請再議。否則,一旦7日期間過了,本案即告確定,之後即無救濟的機會了。 2.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任何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或直接來電0988-954484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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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9-04
您好: 1.關於您的問題,相關律師費用必須自行吸收,即便最後勝訴,您亦無法向敗訴之對方請求之。 2.證據充足與否,有時見人見智,常常會因為雙方的訴訟策略及技巧之不同而有差異,有律師代理您出庭一定會比您自己出庭來的好。至於這禮拜要開庭,現在找律師,應該還來的及。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任何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或直接來電0988-954484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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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