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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律師詳細資料

陳俐均 律師
律師證號:98台檢證字第8165號
瀏覽人數:13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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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民、刑事訴訟 企業法律 合約撰擬及修改 非訟協商,另因於法院民事執行處服務過五年,故於強制執行更為專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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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議向執行處聲請閱卷確認債權人所提出之債權讓與文件是否完備及合法。 2、已被執行三分之一薪資,有其他債權人亦執行薪資時,僅得就前已被扣押執行的三分之一薪資範圍內按債權比例分配,所以不會再被多扣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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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3-27
聲請對債務人對第三人的薪資為執行,法會會核發扣押命令,沒有異議就會依職權發移轉命令或是收取命令,基本上不用再另行陳報其他執行方式,除非債務人有其他財產可供執行,當然你就要再陳報執行標的及執行方式。
瀏覽:3902
日期:104-03-27
1、債務人如可提出證明,一般是會調整扣押比例,可能從三分之一減為五分之一,要視個案,基本上不太可能完全不扣押。 2、第三人已收到扣押命令但未回覆提出異議,異議期間過了沒異議,法院就會認為債務人確實有在那邊上班領取薪資,法院就會直接核發移轉或收取命令了,你取得移轉命令或收取命令後就可以直接跟第三人要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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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