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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律師詳細資料

孫瀅晴律師 律師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80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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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刑事訴訟案件委任 書狀、存證信函、律師函撰擬 法律諮詢

搜尋結果:共 1 頁,7 篇文章
您好: 證人之陳述如果您認為與事實不符,可以以刑事告訴補充理由狀、刑事陳述述,具狀向檢方說明,並檢附證據以釐清原委。本所亦有代為撰狀服務。 如有進一步問題,或有撰狀需求,歡迎來電或來信moonluving@hotmail.com說明,謝謝。
瀏覽:512
日期:105-12-02
您好: 有代為撰寫聲請戒治治療之緩起訴書,再請您以mail或手機聯絡。
瀏覽:1034
日期:104-12-18
您好: 依您描述的事實,雖然訂約當時您未滿20歲,但依民法第77條但書規定,購買書籍行為可認為係 屬於「日常生活所必需」行為,應較難向出賣人主張訂約未得父母同意而未生效力。 供您參考,如有進一步法律問題,可來所諮詢或洽談,感謝。      
瀏覽:545
日期:103-12-25
您好: 不太明白您的具體問題為何,若有法律上疑問,還請詳述方能解答,感謝。
瀏覽:445
日期:103-12-23
您好: 訴請離婚需依民法第1052條規定有相應之事由,方可能成立。   從您描述之案件事實來看,目前您的妻子恐尚與訴請離婚之事由有間,且亦難有以概括條款認兩造婚姻顯然破裂無回復之望之情形。   建議您以存證信函方式請妻子歸家同居,並詳載離家時間、事由,保存證據。   又如兩造判決離婚,因小孩年幼,幼子從母,及從您描述娘家經濟優越,妻子取得監護可能較高。然亦可從其不適任監護之點探討爭取監護。     如尚有進一步法律問題或需求,亦可來所諮詢或洽談,竭誠希望能幫助您,感謝。    
瀏覽:802
日期:103-12-16
 您好: 家事案件調解庭可以選擇不出庭,調解不成立後即會進入法院審理程序。 您也可以以陳報狀方式簡單向法院表示不同意調解及其原因,並表示不會出庭。 如尚有進一步法律問題或需求,亦可來所諮詢或洽談,希望能幫助您,感謝。    
瀏覽:3002
日期:103-12-15
您好:   根據您描述的案件事實,對方的行為可能構成刑法上的傷害罪、毀損罪及強制罪。    至於會否構成搶奪罪嫌,依法規定對方需具備不法所有意圖,從您描述之事實來看,可能較不會構成。   即時驗傷以及拍照錄影存證,皆是重要之證據,對於日後訴訟將有助亦益。      如您尚有進一步法律問題或需求,亦可請您至本所諮詢或洽談,希望能夠幫助您,感謝。  
瀏覽:702
日期:103-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