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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Paggy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09-01 | 最近登入:102-23-01
搜尋結果:共 1 頁,4 篇文章
回覆 張祐豪律師 的發言內容: 按您所述,現在只是交通罰鍰的問題 至於肇事逃逸的刑責,並無被追訴 < ... (恕刪)   關於舉發肇逃的通知單,我昨天已向監理站申訴了。 這幾天也到現場找監視器,剛好有家合庫的監視器對著現場,但因是銀行單位說需由警方來調閱才行,我們也請警方去調閱。今天早上那個員警說監視器沒有照那邊啊!! 明明合庫的警衛及我老公有看監視器的方向,就對著那個地方,只是能照到多大範圍就不知道(所以才要調出來看呀),那員警就說沒有對到那邊。然後突然說,因為之前沒拍我的機車,要我騎機車去給他拍3、4張。真是奇怪,員警都已經給我開紅單了,現在才突然來說要拍機車照?? 之前也是在事發幾週後叫我們(我和對方)去做筆錄,現在又搞這樣,那到底是怎樣呢? 我真的一定要讓他拍嗎? 這件事發展至今,已經嚴重影響我的生活、精神狀況,現在只要那個員警打電話來,我就快瘋掉了!! 到底什麼時候才能將整件事結束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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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01-23
之前有提到被當成肇事逃逸的事情,昨天也向監理站提出申訴(因為員警開了肇事逃逸的舉發單),今天早上突然接到員警叫我騎我的機車去給他拍照,說因為之前他沒拍。請問,我一定要騎機車過去給他拍嗎? 為什麼事情都到了現在(上月初發生事情,當天沒做筆錄,上月底叫我們去做筆錄,本月初收到舉發單),才在那邊說要我做什麼事。我們根本就不懂什麼法律、或相關程序,怎麼感覺一直被牽著鼻子走一樣。已經被影響到工作及生活的精神狀態了,也快崩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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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01-23
您好!     之前騎機車在上班前送小孩到托嬰中心的路上,不小心碰撞到路人(雖然在碰到之前已按剎車,無奈還是輕碰了一下,對方是個有年紀的人,所以重心不穩而跌坐)。我當時也問對方有沒有怎麼樣,可是她沒回答我,掀起褲管看情況,我是沒看到有什麼傷痕,結果突然有個人過來把對方給帶走了(可能是因為我們在路中雙黃線附近),我當時楞住的頭腦也不知道該怎麼辦,一直在路中看他們過馬路,想說托嬰中心也在對面巷子裡,先把小孩放下,然後馬上去找對方,可是卻沒看到人...還以為對方沒什麼事所以走了。唉~~真的是第一次遇到這種事情,也不知道正確的處理方式,結果,就接到警察局打電話來說我肇事逃逸!! 到了交通隊,那個警察就在那邊罵我說怎麼可以肇事逃逸呢,連我在那邊解釋,他還是在那邊說。天地良心,我真的沒有要肇事逃逸 (我也不知道會被當成肇事逃逸)。當天最後,對方說了一個金額來和解,警察叫對方去驗傷。之後的期間我也一直關心對方的傷勢(腳扭到),最後也寫了和解書。警察還打電話來叫我們去做筆錄(原來當天交安組的警察沒做筆錄)。原本以為事情告一段落了,結果昨天收到警察開的違規通知單,上面說叫我到『到案處所聽候裁決』,因為我完全不懂相關法律、程序,就先打電話去監理站問,他說我要罰6000元和吊銷駕照一年。因自己的一個小疏忽、對方也只是扭到腳,卻招來這麼重的懲罰。想請問,是否有辦法可以不要判這麼重,因為我一個人要照顧兩個小孩,還要上班,機車是生活中很重要且必備的,每天要用它來載小孩上學、到托嬰中心、然後上班,以及買每天的三餐和必需品。所以如果吊銷駕照的話,勢必嚴重影響生活。請幫幫忙,是否有辦法可以解救呢?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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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01-09
回覆 張祐豪律師 的發言內容: 依你所說的情形,並不會構成肇事逃逸 你趕快要求員警去調監視錄影帶 < ... (恕刪)  張律師,您好!        謝謝您的回覆。        監視錄影帶也不知道能不能調到(事發至今已經過了一個月了),        事發當場或許有人看到,但應該幾乎都只是看到對方跌坐在地那一幕吧,        也由於我停在對方旁邊,所以扶他的人當然就把我的車牌記起來,        把對方扶到馬路對面後就跟對方說我人逃走了、不見了~~~        對方之後就去報案了........        要找到旁人來做證應該是不太可能了!!        對方也一直說我沒在旁邊(她根本就嚇呆了,也難怪我問她有沒有怎樣她都沒回應我)、警察也說我當時沒留資料給對方、沒通知警察、救護車,人就離開現場就是肇事逃逸。這樣真的不會構成肇事逃逸嗎?        『向監理所提起異議』是指提出申訴嗎?         請問詳細該如何向您請教? (mail? 來電?...)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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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