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阿爆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16-01 | 最近登入:102-17-01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您好 由於近日內公司內部有私人物品遭他人損毀的情形發生 但因嫌疑者不願承認 且相關證人由於其職位上的關係,被要求不得對此事進行評論 若以發 內部MAIL的方式, 主體以"兇手或是該同仁(非嫌疑人的名字)"來進行戲謔性的嘲笑(or怒罵)破壞的行為 是否會有毀謗的疑慮產生?? 再麻煩各位解答
瀏覽:1481
日期:102-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