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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想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1-22-06 | 最近登入:101-2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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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台車當初是貸款買來的...但是我不是車主當初跟車主約定好(口頭約定)貸款全數繳清就將車子過戶給我車貸從頭到尾都是我在繳...有銀行轉帳明細可以證明 現在車貸都繳清了..我要求要過戶車主卻避不見面連電話也換了(6月初電話還打得通)..我只有她現在居住的地址有去申請調解...但是區公所的小姐說我住台中對方在台北..若要申請解要到板橋申請真的我就要千里迢迢的去板橋申請調解嗎??這樣一點都不便民耶若要向對方提告是否要先寄存證信函給對方??如果要提告我該準備什麼東西??費用會如何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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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1-06-22